![]() 曾某在网上睹博欠下债务,他以支付手续费为诱饵请人带还信用卡,然后将卡里的钱迅速占为己有。 ![]() 近日,经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曾某因犯诈骗罪被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处罚金1万元,并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。 2016年 12 月,曾某在微信上发消息,想请人带还信用卡,他可以额外支付手续费,还款后再将钱tao现,还给带还的人。很快,就有人联系曾某了。不过,钱汇入曾某的信用卡后,曾某并没有马上兑现承诺,他以信用卡额度下调、系统问题一时无法刷卡返还等为由,一直拖欠不还,更别说手续费了。 其实,曾某已经把汇入卡里的钱转移到自己的其他账户了。受害人找上门,曾某就当着对方的面打电话,说要找人解决。解决不成,受害人不让曾某离开。曾某居然拨打110报警。当着民警的面,他写下欠条,还把身上的几百元交给受害人,称这不过是民事纠纷,过后一定把钱还上。短短几个月时间,曾某如法炮制,6次得手,每次骗取的金额少则几千元,多则上万元。奇怪的是,他居然每次都能成功脱身。 ![]() 2017年4月24日,曾某与带还信用卡的阿坤(化名)相约,准备再次故技重施,骗取阿坤的2.8万元。后来,双方在派出所僵持不下,民警一查发现,曾某有多次报警记录,且每次报警的事由都一模一样,民警觉得可疑,立即对曾某展开调查。 ![]() 湖里区法院审理查明,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20850元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。 ![]() ![]()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: 一、要提高防范意识,凡涉及收取手续费等与金钱有关的信息都要谨慎处理。 二、多注意媒体发布的诈骗手段,多问身边人,谨防上当;最后,若遇上诈骗,要及时报案,尽量保存对方QQ号、微信号、聊天记录、银行账号和支付宝账号等信息,方便警方及时开展调查。 ![]() 策划/吴华峰 苏水明 陈筱婷 文案/ 谢志杰 制作/ 林舒婷 ![]() 哇,点 ![]() 的人好有眼光呀! ![]() |
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1275号|
卡港湾社区
( 蜀ICP备15029908号-6 )
GMT+8, 2019-12-12 18:50 , Processed in 3.915809 second(s), 29 queries .